学校行政会议主要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的日常行政工作任务,并负责实施督查与反馈总结,以促进学校各部门协调运转,确保学校工作目标和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
一、学校行政会议一般每周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或急需处理的重大问题可随时召开。
二、参加人员,通常是学校中层以上干部,必要时可召开行政扩大会议。
三、学校行政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议题由校长确定,会议成员可提出问题进行讨论。
四、会议主持人根据多数人意见,提出该事项的处理意见,由全体成员作出决议或表决。重大议题一般会前通知各成员。
五、行政会议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讲真话,办实事,求实效,倡导畅所欲言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
六、会议通过的决议,由分管校长、责任部门或指定人员负责贯彻落实,并及时将实施情况向校长汇报。每位领导都要团结协作,认真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事项。在贯彻执行中因实际问题必须更改决议的,应及时向校长汇报或在下次会议中提出讨论和修改。
七、校长布置任务,各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并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对违反规定者,按纪律处分条款处分。不泛传、不散布谣言,不颠倒是非。涉及机密的,要注意保密。
八、学校行政会议由专人记录并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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