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市义务教育绩效考核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各县区教育局:
为推进全市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我局拟印发《巢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办法(试行)》。现将征求意见稿发给你们,请组织有关学校认真讨论,并将征求到的意见于10月16日前书面报组织人事科。
巢湖市教育局组织人事科
2009年10月12日
附:征求意见稿
巢湖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
考核工作实施办法
(试 行)
为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推进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制度顺利实施,根据《义务教育法》、《教育法》、《教师法》、《教育部关于做好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教人〔2008〕15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教师[2009]10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服务和推进义务教育科学发展为目标,以提升教职工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能力为核心,以提高教职工绩效为导向,着力构建符合教育教学和教育人才成长规律、导向明确、标准科学、体系完善的教职工绩效考核评价制度,促进广大教职工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办人民满意教育贡献智慧和力量。
二、考核原则
1.尊重规律,以人为本。尊重教育规律,尊重教师的成长规律和主体地位。坚持教育以育人为本,以学生为主体;办学以人才为本,以教师为主;充分体现教师教书育人工作的专业性、实践性和长期性特点。
2.以德为先,注重实绩。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把师德放在首位;注重教职工履行岗位职责的实际表现和贡献。
3.激励先进,促进发展。建立竞争激励机制,鼓励教职工全身心投入工作,引导他们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的能力。
4.客观公正,简便易行。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科学合理、程序规范,讲求实效、力戒繁琐。
三、考核对象
考核对象为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义务教育学校正式工作人员。
四、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以教职工履行法定职责、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各校要根据考核量化表中所列“评价内容”(见附件2—4),结合本校实际制定科学完善的考核标准。所附《量化表》中“评价标准等级分值”栏下的四等级赋分法供参考。各校可以根据实际另行设计按要素赋分或扣分的评价方案。
1.校长(含副校长)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校长法定职责,以及完成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学校发展、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专业发展、学生全面发展等方面的实绩。
2.教师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义务教育法》、《教师法》和《教育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教师法定职责,以及完成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师德、教育教学、班主任工作等方面的实绩。
3.其他教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教辅人员和工勤人员,下同)绩效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履行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和完成工作任务的实绩,包括服务教学、服务师生等方面的实绩。
在考核内容中,各校要明确规定,教职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不得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不得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损害学生利益,要将此作为教职工绩效考核合格的必备的基本条件。同时,不得把升学率作为绩效考核指标。
五、考核方法
根据校长、教师和其他教职工等岗位的不同特点,实行分类考核。绩效考核工作由各地和学校按规定的程序,分学期或按学年度进行。可采取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考核小组考评、教职工互评、学生评教相结合,形成性评价和阶段性评价相结合等方法,同时适当听取学生家长及社区(乡村)的意见。
1.校长(含副校长)绩效考核。采取学校主管部门考评小组考核和学校教职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评分占60%,教职工评分占40%。
2.教师绩效考核。采取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学科组(年级组)考核和所教班级学生评教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对中学教师考核,考评小组评分占50%,学科组(年级组)评分占30%,所教班级学生评分占20%;对小学高年级教师考核,考评小组评分占60%,学科组(年级组)评分占30%,所教班级学生评分占10%;小学中、低年级教师考核不作学生评教,考评小组评分占60%,学科组(年级组)评分占40%。各中小学开展绩效考核,对于通过适当方式征求的学生家长评价意见,可作为考评小组评分参考。
3.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采取学校考核小组考核和教职工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评分,满分为100分,其中,考评小组评分占60%,教职工评分占40%。
各校可采取指标要素测评、业务知识或技能测试、开展争先创优活动等多种形式,完善教职工绩效考核载体,全面反映教职工的业绩和贡献。
六、考核等次确定
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等次,其比例分别为25%、70%左右、5%以内。各等次的比例,应按绩效考核得分从高到低依次划定。其中,优秀等次的比例适当向一线教师倾斜,一线教师在优秀等次中所占的比例不低于全体教职工总数中专任教师所占的比例。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直接评定为不合格等次:
1.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或违规搞有偿家教或向学生乱收费,造成不良影响的;
2.旷课(工)或请假超过国家规定天数的;
3.因玩忽职守造成校园重大安全事故的;
4.以非法方式表达诉求,干扰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
5.有其他严重损坏教育形象和声誉行为的。
教职工对绩效考核结果有不同意见,可通过正常渠道向学校或其主管部门申诉。
七、考核结果使用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作为绩效工资分配的主要依据,并作为岗位聘用、职务晋升、培养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全额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等次的,视情扣发基础性绩效工资的10%。
依据教职工绩效考核结果,合理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坚持向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倾斜,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对于考核结果为不合格的,不发奖励性绩效工资。
个人绩效工资计算公式:
全校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
———————————————————×教职工个人考核得分=教职工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
全校合格以上等次教职工绩效考得分总和
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基础性绩效工资纳入本校基础性绩效工资统一发放;学校主要负责人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市、县(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绩效考核结果发放。
八、工作要求
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是实施义务教育绩效工资和深化学校人事制度改革的重要基础,对于更好地体现教职工的实绩和贡献,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导向作用。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充分认识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工作的重要意义,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抓紧抓好。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绩效考核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关系到广大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市教育局成立市级考核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党委书记、局长费勤松同志任组长,具体成员名单见附件1。各县区教育局也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绩效考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检查。
2.制定细则,认真实施。各县区教育局可结合本地实际,将本办法作进一步细化后予以实施。学校要制定本校教职工绩效考核的具体方案和考核细则,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后,经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报学校主管部门批准后公布实施。学校考核细则应包括以下内容:⑴考评领导组与考评小组的组成、职责与权力;⑵考评小组的考核、教职工互评、学生评教的具体方法及考核时间;⑶每一评价要素的具体扣分或赋分标准;⑷考评成绩的最终裁决方式。
3.严肃纪律,公平公正。各县区教育局和学校要严肃绩效考核工作纪律,对工作不负责任、绩效考核失真失实的,实行责任追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绩效考核程序和标准,公平、公正地做好绩效考核工作;绩效考核过程和结果要公开透明,自觉接受教职工监督。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教职工思想工作,引导教职工正确对待绩效考核,通过正常渠道反映诉求。
4.健全制度,完善体系。各县区教育局和市属学校要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完善考核内容,创新考核机制,规范考核程序,不断提高绩效考核的科学性,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激励功能和正确导向,进一步调动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推进义务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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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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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长(含副校长)绩效考核量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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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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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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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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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等级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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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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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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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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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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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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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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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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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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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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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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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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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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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学校行政分工的工作职责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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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积极、主动出色地履行各项职责(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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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积极、主动较好地履行各项职责(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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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履行各项职责,工作无明显失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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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履行一定管理职责,工作有失误(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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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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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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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规定兼课、听课达到规定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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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数达到标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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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近标准(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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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兼课(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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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兼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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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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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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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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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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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事业心强,有开拓、奉献精神。
2、勤政廉政,实行校务公开。 3、热爱师生,作风民主求实。 4、为人正派,办事公道。 |
能全面达到四项指标要求(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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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达到四项指标要求(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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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基本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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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或某方面有明显缺失(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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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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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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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策水平:坚决贯彻执行教育方针、政策、法规;坚持依法治教,依法治校,严格执行学校规章制度。
2、理论水平:认真学习政策理论和现代教育理论,准确把握素质教育内在规律,掌握科学有效的管理知识。 3、组织能力:自觉执行上级指示,协调上下级关系,调动班子与教职工积极性,热情工作。 4、管理过程:工作思路清晰,职责分明,中心工作突出,决策科学合理,常规管理规范,措施得力,任务落实,无重大事故发生,深入教学第一线。 |
能全面达到四项指标要求(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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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达到四项指标要求(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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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基本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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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达到大部分指标要求,或某方面有明显缺失(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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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
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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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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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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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班子作风正,教师教风好,学生学风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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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优良(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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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较好(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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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一般(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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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风较差(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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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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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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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德、智、体、美、劳五育并举,具有特色;学生全面发展,富有个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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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展,各具特色(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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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发展,有一定特色(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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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视五育,有一定成效(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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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不均衡,成效不理想(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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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三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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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学水平评估达标率、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合格率和学生家长、社会满意率较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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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率均达村(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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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两率达标(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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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有一率达标(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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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率均不达标(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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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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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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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校园、和谐校园、平安校园创建活动成效明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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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省级评估标准(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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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市级评估标准(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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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县区级评估标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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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不到县区评估标准(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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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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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各校可根据正、副校长的不同岗位制定出相应的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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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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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教学绩效考核量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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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教师: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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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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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等级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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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
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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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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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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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
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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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分
|
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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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课时工作量;2、班主任等其他工作量;3、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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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工作量或超工作量
(30分) |
达满工作量的80%
(25分) |
达满工作量的50%
(20分) |
满工作量的50%以下(1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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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分
|
工作表现
|
5分
|
职业道德
|
1、忠于职守,教书育人;2、尊重学生,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3、一视同仁,平等对待全体学生;4、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迟到早退;5、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尊重他人。
|
完全做到
(5分) |
大部分做到
(4分) |
一般做到
(3分) |
基本未做到
(2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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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分
|
班主任与德育工作
|
1、注重培养学生良好的学习、行为习惯;2、关注每个学生全面发展,落实有困难学生的帮困措施;3、坚持德育以课堂为主渠道,注重在教学中渗透人生观、价值观的引导;4、组织班集体和团队等各类活动,引导学生兴趣,活跃学生生活;5、注重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和安全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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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做到
(5分) |
大部分做到
(4分) |
一般做到
(2分) |
基本未做到
(1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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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分
|
教学常规
|
1、备课认真,教案齐全、规范,切合教学实际;2、精心组织教学,教学切合学生实际;3、辅导及时、有针对性;4、作业量适当,批改及时认真;5、运用多种方式评价学生学习成效,对测试反映的信息做出及时反馈;6、坚持教后反思。
|
完全做到
(14分) |
大部分做到
(11分) |
一般做到
(8分) |
基本未做到
(5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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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分
|
专业发展
|
1、有个人培训提高计划和专业发展规划,并有过程记录和总结;2、按时参加继续教育修满规定学时,考试考核合格;3、不断进取,积极参加教研活动,拓展专业知识,提高教育教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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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做到
(6分) |
大部分做到
(4分) |
一般做到(2分)
|
基本未做到(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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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分
|
工作成效
|
2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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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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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同年级期中或期末考试成绩计分,位列前三分之一记优;位列中间三分之一记良;位列后三分之一的中间以上记一般、中间以下记较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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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26分)
|
良(21分)
|
一般
(17分) |
较差
(13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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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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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人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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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学生身心健康发展;2、学生德育操行评定好;3、班风学风有明显好转;4、学生热爱并积极参与班级生活;5、学习困难学生有较大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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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全做到
(7分) |
大部分做到
(5分) |
一般做到
(4分) |
基本未做到
(2分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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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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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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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上公开课、研讨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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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级及以上(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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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级(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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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级(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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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参加(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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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参加课题研究或撰写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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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省级及以上课题研究、论文发表或获奖
(4分) |
参加市县课题研究或市县级论文发表或获奖(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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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校级课题研究或校级交流
(2分) |
有教学经验总结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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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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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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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教职工绩效考核量化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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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 教师: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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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指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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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标准等级分值
|
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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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值
|
项目
|
分值
|
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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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分
|
工作量
|
20分
|
工作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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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承担本职工作任务;2、兼课情况;3、考勤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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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工作量满勤
(20分) |
病假15田,事假7天或迟到早退2次以下(工作量由学校自定)
(16分) |
病假20天,事假10天或迟到早退4次以下(工作量由学校自定)
(12分) |
病假20天以上,事假10天以上或迟到早退6次以上(工作量由学校自定)
(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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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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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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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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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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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政治思想觉悟高,是非分明,不搞无原则纠纷;2、忠于职守,认真履行职责,勇于承担重任;3、为人正派,言行规范,仪表端庄;4、关心集体,热心为师生服务;5、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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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自觉、热情、积极、主动做到。
(16分) |
基本做到,个别没做好。
(12分) |
一般有做到,有些做不到。
(8分) |
大部分做不到或大部分没做好。
(4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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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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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精神
|
1、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2、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3、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利益;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
|
能自觉、热情、积极、主动做到。
(8分) |
基本做到,个别没做好。
(6分) |
一般有做到,有些做不到。
(4分) |
大部分做不到或大部分没做好。
(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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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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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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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个人培训提高计划和专业发展规划,并有过程记录和总结;2、按时参加继续教育或专业技能培训修满规定学时,考试、考核合格;3、不断进取,积极拓展专业知识,提高工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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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自觉、热情、积极、主动完成。
(4分) |
主要指标能完成,个别没做好。
(3分) |
主要指标能完成,其他没做到。
(2分) |
主要指标未完成。
(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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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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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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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岗位工作完成情况;2、为教学服务情况;3、为师生服务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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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自觉、热情、积极、主动完成。
(52分) |
主要指标能完成,个别没做好。
(43分) |
主要指标能完成,其他没做到。
(34分) |
主要指标未完成。
(25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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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分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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