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校内租房的教职工及学生:
近几年来,我校有多位教职工提供了自己的校内住房给学生或学生家长租住,租房的动机各有不同,租房的效果和表现也不尽一致,然而不容忽视的是有部分学生或家长未能遵守学校有关管理要求,出现了不少问题,如:乱扔垃圾,夜间大声喧哗,晚自习后学生在公寓和各租房间乱跑,私自容留其他学生过夜,电线私拉乱接等,给学校造成了不少的负面影响和安全隐患。
为加强校内租房管理,现提出如下要求,请自觉遵守!否则,造成不良后果,学校将依法处理。
1、房屋承租人应当履行下列责任:遵守学校的各项卫生及安全管理制度;遵守学校住宿及作息规定;不私自留宿他人;不私拉电线;不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切实防火;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等
2、提供租房的教职工应当遵守“谁出租,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履行下列责任,如:不得将房屋出租给无身份证、来历不明人员;与承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及时向报学校备案(合同应载明承租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常住户口所在地、职业或主要经济来源、租房时间、租住要求等基本情况);对出租的房屋要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不安全隐患,保障承租人的居住安全;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发现承租人有违法犯罪行为或嫌疑的,应当及时向学校或公安机关举报,不得窝藏、包庇违法犯罪分子。
龙桥镇黄屯初级中学
2009-09-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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